四、一百二十三章中关于方剑明的部分描述中有矛盾,先是说和主角经常去酒吧喝酒。
然后在后面的段落中又出现了主角调笑方剑明不适合酒吧这种地方的话语。
五、文章开头第一章,主角住所被写为出租屋,而之后又写成该住所为主角拥有产权的自有房产。
工作和家庭事务占据了作者大部分时间,有限的写作时间中也主要都在构思具体场景细节、对话这些。
文字、段落的修订,考量方面,作者确实没有太多的时间去注意。
所以,以上这些笔误请读者能够原谅。
如果坛友们还发现了其余地方类似的这些笔误,不影响的情况下,望能多包涵。
至于我将来是否会自行整理修订版本……基本是可以否定的。
我虽然是强迫症,但很多时候,懒惰对我的控制远远超过了强迫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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