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知白看完之後,表情没有什麽变化。他把信纸折好,还给她,然後伸出那只没有扎针的手,握住了她的手。

        「六月初六,」他说,「还有十一天。到那时候,我的伤应该好得差不多了。」

        林幼棠看着他:「你要做什麽?」

        沈知白低下头,在她手背上落了一个吻,嘴唇贴着她的皮肤,声音闷闷的:「去六国饭店。不是去喝喜酒,是去接我的新娘。」

        「你疯了。」林幼棠说,声音很轻。

        「疯的是这个世道,」沈知白抬起头,对上她的目光,「不是我们。」

        林幼棠看着他,忽然笑了。那个笑容里有泪光,有倔强,有一种「我早就知道会这样」的认命,也有一种「那就一起疯吧」的不管不顾。

        她俯下身,嘴唇贴上他的额头,在他额角那道将好未好的疤痕上轻轻印下一个吻。

        「那就一起疯吧,」她说,「反正这辈子,我也不打算跟别人过了。」

        六月六日,六国饭店。

        这一天北平的天气好得不像话,天蓝得像一块新染的绸缎,一丝云都没有。六国饭店门口张灯结彩,红绸从三楼一直垂到地面,像两条凝固的血河。门口停满了黑sE的轿车和马车,北平的权贵、政要、名流云集一堂,觥筹交错间,无人谈论三天前还轰轰烈烈的学生运动,彷佛那只是一场已经散场的戏。

        林幼棠坐在饭店三楼的新娘休息室里,穿着一件绯红sE的旗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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