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请张晶母女吃了顿饭,张晶母女要去香港旅游,当天我便与她们母女分开了。
因为在广州偶遇到了张晶,我一想既然是有了笔钱了,干脆还是再回沈阳,毕竟在沈阳生活了近十年,一切都很熟悉。
港币花起来不太方便,而我的身份证被注销了,又没法存钱,我找了个倒汇的,将两万港币换成了人民币,留下了八千多港币。
从广州到沈阳,要经过我的老家唐山,一琢磨自出来读大学后,每次回家都是穷着回的,终于能衣锦把家还了,于是我用那位包拯兄的身份证,买了到唐山的火车票,坐火车先回了唐山。
回到了家里之后,我没敢炫耀终于有钱了,毕竟有的也不是太多的钱,可带着衣锦把家还的心情,到了家我忍不住地想多住些天。
结果一晃就在家里,住了一个多月,眨眼到了八月份。
当我要再次回沈阳时,张晶突然给我发来了一条语音短信,说她八月份中旬还要去广州,并且要在广州呆一段时间,问我还在没在广州出差。
张晶在发的语音短信中,只是问了我还在没在广州,但明显透露出了一层意思,想与我直接从网络升级到现实,继续起以前的sm关系。
由此我一琢磨,屌丝最不缺的就是时间,如果再错过了这次机会,估计以后就没机会了,于是决定干脆再去趟广州。
拿定了主意后,我给张晶打去了电话,说现在没有在广州,但随即还要再去广州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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