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莫过了半个多时辰,刘助教叫学生们合上了书,接下来他要提问。
“陆昀——”
陆昀没想到刘助教第一个叫的竟是他的名字,他起身恭敬道:“学生听答。”
“今有一功臣之家,下有田土二十余万亩,却被人举报没收田地八万亩,杖一百,徒三年,这是因何?”
陆昀回道:“因这功臣之家被没收的八万亩田地是私田,没有缴税。”
此罪根据《户律·田宅》第三条功臣田土律条而判。
其条律曰:“凡功臣之家,除朝廷拨赐公田外,但有自置田土,从管庄人尽数报官入籍纳粮当差。违者,计所隐之田一亩至三亩杖六十,每三亩加一等,罪止杖一百,徒三年,罪坐管庄之人,其田入官,所隐税粮依数征纳。若里长及有司官吏踏勘不实及知而不举者,与同罪。不知者不坐。”
就是说,功臣家的田地除了朝廷赏赐的之外,自己置买的田地需要缴税,如若隐瞒被人告发,则会被判刑。
瞒一亩至三亩吃六十棍子,三亩加一等,最高限度一百棍子。这也就是为什么刘助教口中的官员只吃了一百棍子,不然按三亩六十棍子来算,这官员怕是要被活活打死了。
除此外,私田充官,官员被处以三年有期徒刑,且管私田庄子的人,以及知而不举的官吏同罪,不知者无罪。
“官员可否于任所置买田宅?”刘助教又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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